不久前,晓凡(化名)带着一份大学录取通知书,走进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检察院,履行他与检察官的一个约定。想起自己曾经误入“诈骗魔圈”的经历,晓凡仍觉得无法原谅自己:“那段时间我好像中了邪,为了钱丢了诚信、丢了尊严……”
晓凡曾是清水河县的一名高中生,在校期间没有不良嗜好,表现良好。2021年秋季开学没几天,同学嘉嘉(化名)给晓凡介绍了一份能赚钱的“好工作”——“Q拉”,即邀请QQ好友加入固定QQ群,每邀请入群1人,就可以得到10元“酬劳”。钱来得如此容易,晓凡却没有一丝警惕。不到半个学期,晓凡就成了班里的“有钱人”,名牌上身,出手阔绰,而他的“工作能力”也得到了“上级”认可。
2022年1月,晓凡主动建QQ群,把身边的同学拉进来,一起完成“上级”交给的拉人任务,而他也从“个体”转为“代理”,赚取“上线”与“下级”的差价,不到半年时间获利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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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清水河县公安局在侦查中发现,有在校学生可能在诈骗团伙的利诱下进行帮助犯罪活动。之后,晓凡和同学们进入了办案民警的视线。
2022年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晓凡进行了刑事立案。在公安机关侦查时,晓凡和同学们仍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自己既没有骗人,也没有被人骗,收入是通过“劳动”获得的。在办案民警的正确引导下,他们才逐步认识到自己确实做了违法的事。2023年6月,晓凡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他同学则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训诫。而在此之前,晓凡参加了某高校的定向招考。
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晓凡惶恐不安地问了一句:“我还能上大学吗?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们再给我一次机会。”这让检察官叹息不已。
“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花季少年涉世未深,我们必须严格审查,更要人性司法……”办案团队随即开启“加班模式”,决定在审查起诉中为晓凡找希望。
检察官们发现,晓凡是班长,在学校的表现一贯良好,平常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这也是他能顺利“拉人入伙”的一个因素。全面调查梳理后,办案团队结合晓凡主动上缴违法所得、如实交代犯罪过程、认罪认罚态度诚恳的具体表现,依据《关于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对于在校学生涉案的具体精神,在召开案件讨论会后决定对晓凡不予起诉,并以检察听证会的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7月5日,清水河县检察院邀请了听证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教育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同本案的侦查人员共同举行听证会。检察官阐释案件详情后,晓凡抽泣着表示:“我的行为将成为我一生的负担,我的行为给很多陌生人造成了伤害,而你们每个人都在给我机会,给我希望,我的教训足够深刻……我一定好好上学,今后一定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听证提问环节中,听证员不仅关注案件细节,更从弥补教育管理漏洞、加强社会治理、司法跟踪监督等方面发表了具体意见。最终,全体听证员基于教育、挽救、感化的目的,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7月6日,检察官向晓凡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当着全体办案人员,晓凡再一次哭了:“等我拿到录取通知书时,我一定要回来告诉你们,是你们挽救了我,给了我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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